前幾天和捲兒聊到,澳洲這裡其實只要努力工作賺錢,不管你是白領、銷售人員、端盤子、還是掃地。
歐美人其實都不太會有上下歧視的問題,不過或許多少會有點種族歧視的問題。
不過我覺得最會歧視黃皮膚的人,就是本身就是黃皮膚的人。順帶一提更會歧視黑皮膚的人。
但我想說的不是皮膚顏色的這件事。
是有關工作的這件事。
其實從小時候開始,本身就不是喜歡遇到用著由上往下的目光看待勞力工作的人。
也不喜歡覺得覺得公務員就是好,有個鐵飯碗也好。
能找到自己想做的事,能做的事。對於我來說,才覺得美好。
我從小就覺得歐美國家訓練小孩從小就獨立,學習金錢獨立是一件美好的事。(這點我也還在努力)
以前聽德國人分享過,另一半有多少錢,他一點都不想要知道,他也不會碰。
因為那是屬於對方自己的錢。
這件事情我再認同不過了。
如果我自己的金錢獨立,我靠著我自己賺來的錢生活,你的就是你的、我的就是我的。
那我愛你、我想和你在一起,也就是比較簡單的事了不是嗎?
再也不會因為你的身份、你的家境、你的職業、你賺的錢的多寡來影響我要不要和你在一起。
我尊重你,也尊重你做的工作,因為我靠著我自己賺來的錢生活,這是多美好的一件事情。
再也不會因為我喜歡你,而你是一個水泥工人、你是修下水道的…而阻止我想和你在一起的心了不是嗎?
也許這對於台灣的環境來說這是一件很理想的狀態。
但回應我一開始說的話,這就是人對於人的一種基本尊重,跟修養。
我認同你努力工作換來的成果。只要不是偷搶拐騙,是用自己的雙手掙來的。
那都值得我們尊重。
而人只要不要想著依靠著別人生活。
那又何必在乎,別人是做什麼樣的工作呢?
來到澳洲半個月的今夜,有感的寫下這段話語。
good nigh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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